- 跟使用者提的需求無關的部份,不要寫到程式裡面。因為可能增加出錯的機會。
- 針對使用者可能遇到的問題,能在程式中作相應的引導來解決此問題。
- 不要寫幫助手冊,因為使用者不會看。
- 每提供一個選項,使用者就需作一次決定。程序設計師應讓使用者做的決策數儘量少。
- 最好改變程式模型,而非使用者模型。
- 怎麼知道使用者模型,問他們就好了。
- 使用性測試五個人就夠了。
- 先思考功能性問題,再考量 顏色與字型
- 怎麼確定工程師做得出來呢?須靠經驗的累積
- 會動的雛型,讓工程師寫程式時很有畫面
- 藉由動態的雛型,工程師在展示過程中,就直接針對技術層面,反應哪些部分在開發上會遇到瓶頸。
- 修改設計大概是3天到1周的時間。但若工程師寫了很久的程式,才發現某個環節會卡住,再叫他改程式可能要幾個月的工夫。
- iPhone沒有捲軸(Scroll Bar)概念
- 不要做一個手指按不到的東西
- 手機沒有Mouse Over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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